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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晋城讯近日,省高院环资庭丁勇虎、马浩男、杨姝一行三人到晋城两级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实质化运行工作。
5月22日,省高院调研组与晋城中院环资庭、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会上,晋城中院周秋萍就中院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的运行情况、案件审理、取得的成效、面临的问题、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向调研组作了全面汇报。市中院立案庭庭长郑金坤向调研组汇报了环资案件的立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针对环境资源案件工作中存在的立案识别及标注、起诉主体资格、举证认证规则、鉴定费来源、修复方案的执行、律师费的认定等突出问题,省高院调研组与市中院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5月23日、24日,省高院调研组前往沁水、阳城、陵川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进行深入调研。调研组与各环资法庭工作人员就法庭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案件审理及实质化运行情况进行了座谈;同时考察了历山自然保护区、蟒河自然保护区、王莽岭景区、白土沟林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太行一号旅游公路、附城丈河村的建设和生态环境资源及传统古村落的保护情况,现场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汇报。
调研组组长丁勇虎对市中院及沁水、阳城、陵川环资法庭在环资审判工作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市中院环资庭及晋城市三个环资法庭的实质化运行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重视环资案件的立案识别标注工作,加强立案与审判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对接工作,充分利用环资平台系统,确保刑事、民事、行政环资案件实现全面归口审理;二要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针对环资审判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破除思想桎梏,探索环资审判执行的新举措新机制,不断开创环资审判新局面;三要深入挖掘环资典型案例,不断总结环资审判经验,全面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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